
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该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次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决策权限划分,强化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核心决策与权限调整:
1. 决策层级细化:新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分级决策权限。股东会负责审批重大投资事项,包括单笔投资额超净资产50%的固定资产或长期股权项目、关联交易(上交所规则下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联交所规则下适用比率超5%的关联交易等;董事会则审批低于股东会标准的投资;董事长可独立批准单笔不超过净资产10%的非关联投资项目。
2. 特别决议范围: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 风险管控:要求重大投资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回报率、风险分析等,并引入第三方咨询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关键数据与执行要求:
- 投资预算管理:所有投资需纳入预算,执行中可动态调整,但须经授权机构批准。
- 资产处置限制:董事长有权批准固定资产处置总额不超过最近财报固定资产值的20%。
- 监督与披露:投资资产需定期盘点,财务部门需按项目明细核算,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影响范围:
此次修订通过细化权限、强化流程监管,将提升长城汽车投资决策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尤其对跨境及大额投资的风险控制具有直接约束力,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明确要求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严格履行披露义务,符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的双重合规要求。
时间节点:
- 生效日期:待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次修订反映了长城汽车在全球化布局中加强内控的战略意图炒股的杠杆怎么算,为其后续新能源、智能化等领域的投资扩张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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